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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文章来源:歌石投资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 本次增持主体: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一致行动人 (包括歌石祥金拟参与投资或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下称“增持人”)。

2. 截至2017315日,增持人持有西藏珠峰100,000,000股限售流通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 增持人基于对西藏珠峰未来发展的信心和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对 证券市场的整体趋势判断,拟于自2017317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 司股票。

2. 增持人计划增持西藏珠峰无限售流通A股。

3. 增持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00,000元。

4.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于增持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 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全部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2. 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并持续上涨,超出增持人预期的价值投资范围,导致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增持人将及时予以公告披露。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和结果

1.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作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的独立主体完成第一次增持 后的2个交易日内,增持人将依据规则及时披露。

2.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 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增持人将及时披露。

3.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 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12个月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增持人 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12个月届满仍未实施增持,增持人将及时公告说明原因。

特此公告。

(来源:西藏珠峰公告)